华东师范大学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硕博连读/普通申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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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硕博连读/普通申请考核)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我院室成立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我院室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该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需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TOEFL成绩85分及以上;
►雅思成绩6.0分及以上;
►以第一作者在英文国际期刊发表过至少1篇学术论文。
3.对于个别未达到以上英语要求但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考生,经报考资格审核小组审核后,也可以作为遴选对象。
4.硕博连读生申请对象为我院室一至三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以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为主。
5.我院室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四、意向导师
招生学科和招生导师请见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请考生注意,考生在报考阶段须选择“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导师。
五、申请程序
1.报名
(1)我校分秋季与春季两批次组织考生报名、考核与录取,秋季批次考生的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00至12月11日16:00;若秋季已招满,春季不再招生;是否开放春季批次招生,届时见相关公告。
(2)申请人应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提示”,完成网上报名。
(3)2026年我院室将继续招收“海南办学”专项计划博士生,有意向的考生请在系统报名时选择相关学科中的“海南办学”方向。
2.提交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2)学籍学历材料:
①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②普通申请—考核考生按实际情况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硕博连读生无需提交该项材料:
►已硕士毕业并(或)取得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或)硕士学位证书(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提供说明)。
►境内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应为中文或英文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
(3)报考学科(研究方向)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申请人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普通申请—考核考生选择的两位专家中必须包含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指导教师,硕博连读生选择的两位专家不可是硕士导师和博士报考导师。
(4)个人简历(包括申请人主要信息、经历、报考的专业和意向导师、已有成果、参与项目及贡献、硕士学位论文简介、获奖等,一页纸以内);
(5)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可包括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硕士期间的主要工作和研究结果、拟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等,无格式要求,1500-2000字);
(6)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7)英语水平成绩证明(若采用英文一作论文为英语水平证明请用论文首页替代并注明“英语水平证明”);
(8)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等);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或硕博连读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10)已有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专利或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11)其他(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者本人认为有价值的申请材料,非必须);
3.寄送材料
考生需根据“我校报考办法”将以上材料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并在2025年12月12日以前将材料(4)-(11)的纸质版装订成册寄到河口海岸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见后),装订注意事项:
►装订封面应包括报考材料清单、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和意向导师等信息。
►装订顺序:封面、材料(4)-(11)。
►材料(9)若为学位论文可以另附。
六、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硕博连读招生方式除外)、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等部分。我院室依据报考条件等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考核),申请人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考核)结果。审核(考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一)报考资格审核
我院室收到申请人材料后,将依据报考条件、我院室博士招生工作办法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预计在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
(二)专业资格审核(仅限普通申请—考核招生方式)
专业资格审核预计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同一招生学科,我院室将按统一标准和程序进行专业资格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届时考生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专业资格审核成绩审核量化细则如下,总分100分:
►本科、硕士阶段学业成绩(满分10分);
►外语水平(满分10分);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满分30分);
►科研创新潜力(满分50分)。
►专业资格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不可参加综合考核。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综合考核期间,我院室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或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预计在2026年1月上旬前完成。综合考核前考生需携带: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报告”);
►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
►其它证书原件,
至指定处核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建议适当细化标准和要求),并将其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
外国语:满分100分,考核形式为面试。
专业基础和综合测评:满分各100分,考核形式为面试。
每位申请人需向考核小组作约15分钟左右的ppt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个人介绍、已有的研究成果和今后的研究设想(应结合意向导师研究方向,报考“海南办学”专项的申请人,应结合意向导师拟在海南开展的研究进行阐述),并对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考核小组根据各申请人的表现情况现场打分(专业基础分和综合测评分)。
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我院室将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在学科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并参考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再次提请考生注意:系统选择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导师。
硕博连读考生与普通申请-考核考生参加统一考核、且根据考核成绩统一在学科内进行排序。
“海南办学”专项考生根据以上规则另行组织考核、统一排序和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公示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我院室审核、学校审定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八、其他
自2019年,我院室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享受总和不低于6万元/年津贴待遇。
九、联系与监督投诉
联系地址(申请材料邮寄快递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河口海岸全国重点实验室(河口海岸大楼A209室),邮编:200241。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021-54836042;
电子邮箱:cjin@sklec.ecnu.edu.cn;
注意:
1、信封左下角注明“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入学材料+姓名”。
2、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由于校内其他快递皆在驿站收发容易丢失,使用其他邮寄方式造成材料遗失或收到时间延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监督投诉:
详见学校招生简章中的监督投诉部分,我院室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电话:021-54836021;电子信箱:hjiang@sklec.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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