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财经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5年度博士招生工作已全部结束,目前部分院校已进入2026年博士招生阶段,接下来华慧考博老师将持续为大家更新2026年博士招生考试折最新情况。请大家即时关注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老师为大家更新2026年国内各院校的博士招生信息及备考经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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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财经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江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与《江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财经学院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人,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报名流程及招生方式
(一)严格遵照《江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与《江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二)报考硕博连读招收的考生,除满足《江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外,还需满足:
1.考生必须受过良好的管理学及其相关学科(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社会学、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心理学等一级学科)的专业训练,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
2.对于三年级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招收,需在博士入学前顺利通过硕士论文答辩并获得硕士学位。
三、导师招生人数限额
每位导师招收人数原则上为1名;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
四、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一)硕博连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1.11月28日(星期五)前,完成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不少于3人组成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学历学位信息、专业背景、科研成果、英语水平、培养潜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确定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上对外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取得硕士学位时间、报考类别、报考导师、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目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
2.12月5日(星期五)前,完成材料评估。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的专业背景评估小组,结合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招生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为:学科专业背景、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方面,并给出得分(百分制)。材料评估分由两部分组成:专家打分×50%+加分项目×50%。其中“加分项目”具体标准见附件1。
请注意:列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正式发布“国际期刊预警名单”的文章不加分,具体规定详见附件2。
3.12月5日(星期五)前,完成面试。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工作专家小组对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
(1)考核方式采用PPT汇报、答辩形式,主要包括:相关文献综述撰写、博士研究计划、科研成果情况等方面,并给出得分(百分制),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2)学生复试答辩时需提交《博士阶段学习研究计划书》及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动态综述各一份供复试专家作为综合能力评价的依据。要求:正规论文格式,必须列出参考文献等。
《计划书》和综述一式八份,面试时提交面试小组;考生将个人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论著、硕士论文等能证明考生学术科研能力水平的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八份),以便复试小组加以参考,请携带原件以备检查。
(3)具体考核方案(含总成绩记分办法)为:面试(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占20%、学术水平占20%、科研能力占20%、综合素质占20%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20%进行综合测评)。
4.综合总成绩由材料评估、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材料评估、面试权重分别为:50%、5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二)普通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1.报考“普通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应及时关注12月份中下旬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s.edu.cn)公布的学院剩余招生计划。
2.2026年3月9日前由学院组织资格审核,确定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示。
3.普通招收英语水平测试通过考生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
4.综合考核环节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笔试、PPT汇报、答辩等形式,成绩以百分制计。具体考核方案(含记分办法)为:
(1)材料评估(参考硕博连读招收部分评价标准,其中“材料评估加分项目”见附件1、附件2)。
(2)笔试(具体科目和参考书目见附件3)。
(3)面试(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占20%、学术水平占20%、科研能力占20%、综合素质占20%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20%进行综合测评)。
5.学生复试答辩时需提交《博士阶段学习研究计划书》及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动态综述各一份供复试专家作为综合能力评价的依据。要求:正规论文格式,必须列出参考文献等。
《计划书》和综述一式八份,面试时提交面试小组;考生将个人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论著、硕士论文等能证明考生学术科研能力水平的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八份),以便复试小组加以参考,请携带原件以备检查。
6.综合总成绩由材料评估、笔试、面试三部分成绩组成,材料评估、笔试、面试权重分别为:30%、40%、3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五、录取
硕博连读招收: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以及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普通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录取前,学校与考生及考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六、公示和监督渠道
财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院网站公布。我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511-88792100,联系人:陈老师。
本实施细则由江苏大学财经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各类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照本细则执行。
附件下载:江苏大学财经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
1.学科专业教育、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评价标准
2.国际期刊预警名单及认定标准
3.专业理论基础笔试科目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