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药学院2026年非全日制药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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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药学院2026年非全日制药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战略部署,依托浙江大学“双一流”建设整体优势,推进药学与医学、工科、信息等学科的深度交叉融合,推动新药智造与人才智育互融共促,持续高质量培养适应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契合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的高层次药学应用型人才,学院开展非全日制药学博士专业学位(105500)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
一、招生方式和选拔机制
学院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按照“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招收2026年非全日制药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和学制
招生计划:4名,最终录取人数以报考生源情况和学校下达计划为准。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博生)学制4年。
三、报考条件
考生除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外,其学业水平和工作经历须符合下列条件:
1.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后,具有三年及以上医药行业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6年9月)。
2.获学士学位后,具有六年及以上医药行业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6年9月),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考生应具有较好的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原则上本人目前正承担或承担过相关领域的研发项目,或来自承担相关领域研发项目的单位。
考生在报考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报名、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过程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在任何阶段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取消综合考核资格,或取消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在校学籍。
四、报名和材料递交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0日9:00至2026年4月26日20:00,所有考生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详见“浙江大学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第二次招生报名通知”。所有考生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导师信息请见附件1。
(二)材料递交清单和方式
1.报名时须递交的材料如下:
(1)报考博士研究生信息登记表(须本人签名和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及领导签章后扫描为PDF文档上传)。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前置学位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和前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的,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汇编成1个PDF文档。
(5)代表性荣誉与奖励证明汇编成1个PDF文档。
(6)两封专业领域内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信,推荐意见必须由专家本人撰写。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1000字以内)。
2.材料递交方式和递交时间
请在“浙江大学博士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及材料上传,并在复试时提交专家推荐信纸质材料。
五、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
材料审核与综合考核的具体安排与要求详见《药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实施细则》。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专业课,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及综合考核时间为2026年5月(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学费
非全日制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5万元/生▪全程,分两年缴纳,入学第一学年报到注册前缴纳9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注册前缴纳6万元人民币。
七、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袁老师
咨询电话:0571-88208159
咨询邮箱:hzczywj@zju.edu.cn
附件1:药学院非全日制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信息参考.xlsx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